近日,金融监管总局在全国范围内组织金融行业开展2026年“3·15”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活动。本次活动以“清朗金融网络 守护安心消费”为主题,通过多种形式普及金融知识和风险防范常识,针对网络金融营销乱象加强消保提醒提示,大力推广金融行业利用数智赋能精准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金融需求、深入开展为民办实事的务实举措,共同营造清朗有序的金融市场环境,护航安心、放心消费。
2026年2月1日,《金融机构产品适当性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生效施行,《办法》对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所监管的金融机构产品适当性管理工作进行统一规范。结合《办法》的出台实施,深圳金融监管局提示广大消费者:关注金融消费适当性,科学评估自身需求、理性作出消费决策。
2025年,深圳金融监管局紧扣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金融监管总局工作要求,锚定深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目标,以畅通内外循环为抓手,深耕金融“五篇大文章”,深化粤港澳大湾区金融改革开放,推动金融深度融入社会治理,引导辖内银行业保险业持续加大金融供给、提升服务质效,为深圳“十四五”时期高质量发展任务圆满收官贡献金融力量。
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全国科技大会、中央金融工作会议部署,健全重大技术攻关风险分散机制,建立科技保险政策体系,科技部、金融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发布《关于加快推动科技保险高质量发展 有力支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科技保险意见》)。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就出台背景和政策主要内容进行了解读。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为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和《中共深圳市委关于制定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等文件精神,充分发挥保险业的经济减震器和社会稳定器功能,助力深圳市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同时实现保险业自身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方案。
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全国科技大会、中央金融工作会议部署,健全重大技术攻关风险分散机制,建立科技保险政策体系,科技部、金融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发布《关于加快推动科技保险高质量发展 有力支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科技保险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构建过渡期后常态化金融支持机制,精准支持农村有帮扶需求的人口发展生产、增加收入,助力乡村全面振兴,近日,金融监管总局、财政部、农业农村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关于做好帮扶小额信贷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为深入贯彻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金融监管总局坚持强监管严监管,自2024年起开展保险中介市场清虚规范提质行动,依法依规分类别、有步骤地出清不符合监管要求、非正常经营的保险中介机构,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机构依法吊销业务许可证。2024—2025年,全国累计查处吊销注销保险中介集团3家,保险专业中介法人机构57家;清退保险专业中介分支机构3730家,保险兼业代理机构226家。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统筹建立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机制促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锚定农业农村现代化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部署要求,深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加快构建过渡期后常态化金融帮扶机制,持续提升金融支持的力度、精度和实效,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推动城乡融合发展。近日,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农业农村部联合发布《关于统筹建立常态化金融支持机制 助力防止返贫致贫和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近日,金融监管总局联合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在京召开第二次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保护监管联席会议,中央网信办、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等应邀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