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规范银行保险机构消费投诉处理工作,推动金融消费纠纷多元化解,金融监管总局在《银行业保险业消费投诉处理管理办法》基础上,修订形成《银行保险机构金融消费投诉处理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为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促进生猪产业稳产保供,保障养殖场(户)合法利益,助推生猪保险高质量发展,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近年来,金融领域“黑灰产”活动猖獗,呈现组织化、产业化、隐蔽化的特征,侵害金融消费者、投资者合法权益,扰乱金融市场正常秩序。广东金融监管局发布风险提示,提醒广大群众识别和远离金融领域“黑灰产”陷阱,依法理性维权,共同维护良好金融生态环境。
近日,金融监管总局在全国范围内组织金融行业开展2026年“3·15”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活动。本次活动以“清朗金融网络 守护安心消费”为主题,通过多种形式普及金融知识和风险防范常识,针对网络金融营销乱象加强消保提醒提示,大力推广金融行业利用数智赋能精准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金融需求、深入开展为民办实事的务实举措,共同营造清朗有序的金融市场环境,护航安心、放心消费。
2026年2月1日,《金融机构产品适当性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生效施行,《办法》对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所监管的金融机构产品适当性管理工作进行统一规范。结合《办法》的出台实施,深圳金融监管局提示广大消费者:关注金融消费适当性,科学评估自身需求、理性作出消费决策。
2025年,深圳金融监管局紧扣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金融监管总局工作要求,锚定深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目标,以畅通内外循环为抓手,深耕金融“五篇大文章”,深化粤港澳大湾区金融改革开放,推动金融深度融入社会治理,引导辖内银行业保险业持续加大金融供给、提升服务质效,为深圳“十四五”时期高质量发展任务圆满收官贡献金融力量。
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全国科技大会、中央金融工作会议部署,健全重大技术攻关风险分散机制,建立科技保险政策体系,科技部、金融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发布《关于加快推动科技保险高质量发展 有力支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科技保险意见》)。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就出台背景和政策主要内容进行了解读。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为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和《中共深圳市委关于制定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等文件精神,充分发挥保险业的经济减震器和社会稳定器功能,助力深圳市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同时实现保险业自身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方案。
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全国科技大会、中央金融工作会议部署,健全重大技术攻关风险分散机制,建立科技保险政策体系,科技部、金融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发布《关于加快推动科技保险高质量发展 有力支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科技保险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构建过渡期后常态化金融支持机制,精准支持农村有帮扶需求的人口发展生产、增加收入,助力乡村全面振兴,近日,金融监管总局、财政部、农业农村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关于做好帮扶小额信贷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